為進一步減輕群眾就醫負擔,提高醫療資源利用效率,改善群眾就醫體驗,濟寧市積極響應國家、省衛生健康委關于推進醫療機構間檢查檢驗結果互認的工作要求,對符合相關標準的檢查檢驗項目實行互認共享,讓群眾看病省錢又省時。
檢查檢驗結果互認,是指在統一技術標準、質控標準的前提下,讓不同醫療機構之間檢查檢驗結果實現互認。簡單說就是,在一家醫院做的檢查或者檢驗項目,在30天內,到另一家醫院看病時可以直接使用,無需重復繳費再做一遍,這樣既能夠節省醫療費用又能縮短就醫時間,極大改善了就醫體驗。
(一)本省內從事疾病診斷、治療活動的醫院之間醫學檢查、檢驗結果,經省、市相關質控中心考核評定,室內質控、室間質評合格的,予以互認。本院多次住院間隔時間在互認規定范圍內的醫學檢查、檢驗結果互認。
(二)檢查檢驗結果互認適用于在有效時限內出于同一目的的檢查,原檢查結果、圖像所示與臨床癥狀相符,可滿足臨床疾病診療需要。
(一)臨床檢驗項目。省內醫療機構臨床檢驗結果互認項目119項。
(一)因病情變化,檢查檢驗結果與患者臨床表現、疾病診斷不符,難以滿足臨床診療需求的;
(二)檢查檢驗結果在疾病發展演變過程中變化較快的;
(三)檢查檢驗項目對于疾病診療意義重大的(如手術、輸血等重大醫療措施前);
(四)患者處于急診、急救等緊急狀態下的;
(五)涉及司法、傷殘及病退等鑒定的;
(六)其他情形確需復查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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濟醫廣〔2024〕第1511號